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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拉特中旗财政总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关闭】

2016年,财政部门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复杂变化和严峻挑战,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重点、保发展为着力点,大力培财源,集中抓收入,聚力推改革,较好地完成了旗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6年全旗财政收入总计351894万元,同比增加69223万元,增长24.49%。其中:公共财政收入880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82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0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1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61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13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3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收入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万元。
全旗财政支出总计334515万元,同比增加57637万元,增长20.82%,其中:公共财政支出27305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78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还本支出61279万元。
    (一)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旗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8061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0.32%。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地税部门组织收入55753万元,同比减收8490万元,下降13.22%;国税部门组织收入13063万元,同比增收5137万元,增长64.81%;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9245万元,同比增收3636万元,增长23.29%。

 分科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7447万元,同比减少3268万元,下降4.62%,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76.59%,分税种看:
    (1)增值税完成10528万元,同比增加4628万元,增长78.44%;
    (2)营业税完成4439万元, 同比减少16278万元,下降78.57%;
    (3)企业所得税完成5888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0.39%;
    (4)个人所得税完成1413万元, 同比减少151万元,下降9.65%;
    (5)资源税完成2487万元,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4.85%;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557万元,同比增加413万元,增长19.26%;
    (7)房产税完成2932万元,同比增加456万元,增长18.42%;
    (8)印花税完成1089万元,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3.03%;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752万元,同比增加1060万元,增长22.59%;
    (10)土地增值税完成1万元,同比减少1767万元,下降99.94%;
    (11)车船税完成579万元,同比增加104万元,增长21.89%;
    (12)耕地占用税完成29328万元,同比增加8996万元,增长44.25%;
    (13)契税完成454万元,同比减少787万元,下降63.42%。

    2、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非税收入完成20614万元,同比增加3551万元,增长20.81%,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23.41%。
    (二)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2016年全旗转移支付收入共177739万元,同比增加8720万元,增长5.16%。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121万元,同比增加8539万元,增长12.82%。
    (1)体制补助收入2104万元,与上年相同;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0190万元,同比增加980万元,增长3.36;
    (3)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28667万元,同比增加2336万元,增长8.87%;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069万元,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42.59%;
    (5)结算补助收入-8787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2.33%;
    (6)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236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0.24%;
    (7)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419万元,同比增加28万元,增长2.01%;
    (8)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06万元,同比减少156万元,下降14.69%;
    (9)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621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4.07%;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4665万元,同比增加794万元,增长20.51%;
    (11)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205万元,同比增加360万元,增长42.60%;
    (12)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863万元,同比增加160万元,增长5.92%;
    (13)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866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长1.02%;
    (14)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97万元,同比增增加3363万元,增长1.48倍。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618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0.18%。
    (三)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旗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73058万元,同比增加6557万元,增长2.4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18万元,同比减少36万元,下降0.13%,主要用于党政机关行使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等事务性支出。
    2、国防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2016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0685万元,同比增加2114万元,增长24.66%,主要用于公检法司部门的机构运转及办案经费,边防、消防部队补助经费等。
    4、教育支出17275万元, 同比减少2311万元,下降11.80%,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两免”等各类教育补助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601万元,同比减少221万元,下降26.89%,主要用于科技应用研发、支持科普惠农、社区科普益民活动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1万元,同比减少330万元,下降11.38%,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建设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35万元,同比减少395万元,下降0.99%,主要用于公益岗位补贴、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残人员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民政福利事业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8、医疗卫生支出14120万元,同比减少818万元,下降5.48%,主要用于综合医院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医疗救助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等。
    9、节能环保支出7901万元,同比减少16015万元,下降66.96%,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等。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876万元,同比增加7697万元,增长83.85%,主要用于市镇建设贷款利息和园林绿化等。
    11、农林水事务支出60896万元,同比减少2975万元,下降4.66%,主要用于草原生态奖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汛抗旱等。
    12、交通运输支出43853万元,同比增加23473万元,增长1.15倍,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街巷硬化等。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51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3.54%,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
    14、商业服务业支出950万元,同比减少1402万元,下降59.61%,主要用于商业流通、旅游发展和外贸等。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0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70.59%,主要用于金融管理等。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563万元,同比增加4888万元,增长2.92倍%,主要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地籍管理以及地震、气象等事务支出。
    17、保障性住房支出12812万元,同比减少7383万元,下降3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地方配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补助等。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470万元,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19.90%,主要用于粮油管理等。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347万元,同比增加949万元,增长2.38倍;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
    20、其他支出8604万元,同比减少813万元,下降8.6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四)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情况
    2016年我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132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876万元,置换债券644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127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结算口径,汇总全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自治区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等,2016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51894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为334515万元,收支相抵后,全旗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为17379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16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1979万元,同比增加35939万元,增长1.38倍,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4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1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25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000万元,置换债券272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13万元。
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2677万元,同比增加34650万元,增长1.92倍,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6531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890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93万元,同比增加1538万元,增长78.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245万元,同比增加1541万元,增长90.43%;城市公用附加收入153万元,同比减少98万元,下降39.01%,污水处理费收入95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531万元,同比增加16432万元,增长1.63倍,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万元,同比减少67万元,下降4.6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8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22万元,同比增加2010万元,增长1.17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0149万元,同比增加14266万元,增长2.43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53万元,同比减少98万元,下降39.0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95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49万元,同比增加339万元,增长33.9倍;其他支出677万元,同比增加174万元,增长34.59%。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619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为52677万元,收支相抵后,全旗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为9302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200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2016年财政工作总结
    2016年,财政部门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关心下,围绕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添发展动力,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以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服务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为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履职尽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在市场低迷、资金短缺、企业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下,全旗各级党委、政府及财税部门在积极培植财源的同时,持续深入一线开展税源调研,分析税收情况,强化收入征管,加大对政府工程清税力度,采取及时处置闲置土地和国有资产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收入目标计划。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财政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实、评审及上报等程序,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旗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10.16亿元,通过积极争取,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旗地债资金9.82亿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十个全覆盖”项目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等方面,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大力宣传PPP工作理念和方法,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营造了推进PPP的良好氛围。经过甄选,已报送储备入库项目3个,总投资约25763万元,涉及污水利用、垃圾处理、道路建设与管网配套等领域。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旗2016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项目工程完成投资15.06亿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投入达4.72亿元。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宏观调控成效明显。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全旗科学技术支出576.3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 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二是发展壮大服务业。全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0.40万元,主要支持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日用品配送中心及便民连锁超市建设,旅游和农畜产品流通等第三产业。三是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全旗城乡社区支出16663.6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维护等。四是认真落实减免税费政策。2016年,全旗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降低收费标准1项。
    (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通过统筹财政存量资金、严控三公经费、整合专项资金和压减暂付款规模等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2016年,全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八项民生支出2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38%,同比增长0.5%。一是教育支出17031.06万元,其中:普通教育支出14217.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国家助学金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本资助等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地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学前教育示范性学校、配备保教设施设备,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食堂建设、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支出246.14万元,用于支持支持职业学校围绕地方经济与产业方向发展的实训基地建设。二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0.50万元,其中:文化支出930.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信息共享村基层服务点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宣传及日常运行等,行政村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等方面支出。广播影视支出671.0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等方面支出。体育支出559.21万元,主要用于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改善地方体育设施和支持足球事业发展。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52.97万元。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04.60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38元;发放农牧区低保补助资金2222.29万元,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了318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79.98万元,集中、分散供养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605元、343元;发放孤儿供养资金71.17万元;发放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资金35.48万元;发放企业基本养老金1705万元,企业退休养老金水平达到人均1806.25元/月。另外,就业补助支出744.93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发放就业补助资助金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四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94.67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支出2343.42万元,主要用于提高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发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公共卫生支出1953.21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支出1536.1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院建设,发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6.4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发放嘎查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等。五是节能环保支出7900.99万元,其中:污染防治支出1859.14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等;天然林保护支出2284.8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退耕还林支出2042.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补贴;风沙荒漠治理支出976.00万元,主要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能源节约利用支出327.14万元,主要用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六是农林水支出56818.72万元。农业支出23602.41万元,用于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等。林业支出6819.97万元,用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区域绿化等项目,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湿地保护及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等政策。水利支出9285.31万元,主要用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建设。扶贫支出5020.52万元,用于支持“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6196.40万元,重点支持灌区综合配套节水灌溉、建设高标准农田等。 农村综合改革5438.35万元,用于开展全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实对嘎查村民委员会、支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政策。此外,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3.35亿元。七是交通运输支出4888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场建设、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拨付机场航线、航油补贴等。八是住房保障支出13438.36万元,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贴,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与此同时,确保人员工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6年,共拨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5.84亿元、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资补贴2177万元、取暖补贴1883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清理、压缩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力度,将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等财政沉睡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筹管理。2016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90.26万元,主要用于民生改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领域。二是扎实推进国库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不断延伸,全旗182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覆盖率100%,直接支付率达到94%。不断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堵塞跑冒滴漏。全旗公务卡使用1331张,消费金额达到437.26万元。三是强化国有资产处置。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公车改革中25辆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成交金额43.05万元。对公车改革中86辆公务用车统一移交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进一步整合了资源,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按照《预算法》要求,2015年财政预决算、2016年预算草案、“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报告及报表,经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在财政门户网站公开,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除涉密部门外,经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报告及报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五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确保应采尽采;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2016年,全旗完成采购预算2.0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92 亿元,节约资金1100万元,节约率5.42%。六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先后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供暖财政补贴资金、“十个全覆盖”资金等专项督查,开展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三公经费”等重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2016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主体税种整体减收的不利形势,在全旗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一方面,由于全旗财政收入对矿山冶金行业、建筑房地产业依存度过高,受市场环境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全旗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增收乏力。另一方面,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暂付款规模居高不下,财政支出压力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通过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债资金额度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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