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不断强化矿业权和土地利用监督和管理,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推动国土资源绿色发展。6月16日至19日,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决策部署要求,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靠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履行承办职责,从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的高度,坚持“五个第一时间”,办实办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
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建立局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和信访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接收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对于牵头承办的6个案件,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安排部署案件办理工作,坚决做到案件不过夜。第一时间现场核查。 在接到承办案件后,包案领导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周广军同志,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宽同志,以及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领由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局和相关股室、基层所组成的核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承办信访案件情况。对于重点案件,由局领导亲自现场督办,工作人员连夜研究、分析、部署,确保案件办理快速高效。至今,由局领导带头亲自深入现场督导核查信访案件6个,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入户调查走访16户,整理执法询问笔录6份。第一时间整改落实。严格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指导涉案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第一时间自查自纠。对已上报的每一个案件,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都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开展自查自纠。在案件办理的同时,第一时间查找相关领域存在的类似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第一时间反馈报告。根据转办案件办理的时限要求,抽调相关股室骨干力量,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确保核查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加班加点据实撰写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并第一时间提交反馈。共计牵头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5件,配合办理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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